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为学校专责监督机关,在北京市纪委监委和校党委领导下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职责
一、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净化学校政治生态、开好民主生活会等方面强化政治监督,紧盯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为坚持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供坚强保障。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聚焦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校部机关处室、二级单位党政正职,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的监督,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约谈、函询等措施。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再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三、加大对学校管理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师生反映强烈、严重侵害学生权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靠教育吃教育、严重损害教育公平的特权行为。
四、依法履行监察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六、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工作部署、协助推进责任落实,协助开展校内巡察,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七、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发挥学校纪委委员作用,指导和督促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八、完成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督办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归口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做好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的日常工作和纪检监察专网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数据统计及报送等工作。
三、协调相关人员组成审理组,对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审理,并严格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四、更新维护学校监督对象信息库,建立重点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如实出具廉政意见。
五、做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对接和协查工作。
六、做好制度建设、会议筹备、公文起草、印信管理、人员管理等综合事务。
一、通过列席会议、约谈提醒、调阅资料、调研督导、监督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监督检查学校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以及学校选人用人、科研经费、考试招生、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等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问题。
二、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监督检查学校校部机关处室、二级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权责清单、梳理查找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五、汇总纪委书记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处级单位“一把手”谈话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协助开展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教育。
六、加强对学校政治生态的综合研判,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委提交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一、负责学校重点监督对象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办理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督办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
三、依纪依法开展对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问责,或向学校相关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四、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五、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开展案例剖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