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24-01-3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推动首都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0日)

  张硕辅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换届以来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今天上午,蔡奇同志对以首善标准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换届以来主要工作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迎接服务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纪委委员两次列席市委全会,市纪委常委会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研讨,掌握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贯彻及时作出部署;组建宣讲团,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和联系支部宣讲;分四批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轮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讲党课、专题培训、辅导宣讲、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进一步形成生动实践。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协助市委抓好市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定的落实。报经党中央批准,市委对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委会党委实施改组,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认真汲取深刻教训,起到震慑一批、警醒一片的明显效果,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强有力问责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53个党组织和84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市领导带队督查相结合,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谈话函询签字背书等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圆满完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市委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列为改革“一号工程”,坚持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坚决落实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任务。市委担负主体责任,书记担任“施工队长”,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纪委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坚定、审慎稳妥地组织施工。组建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面完成机构调整、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明确监察对象,规范职责权限;将派驻机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赋予相应监察职能和权限;市监委向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派出监察专员,区监委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形成巡视巡察、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成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推动全面融合磨合,优化设置内设机构,力量配备向主业倾斜。坚持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审查调查,实行信访举报一口受理、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审核审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推进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形成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抓好政策衔接,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构建“1+4”制度体系,制定36项制度,全面试用12种调查措施,以留置取代“两规”。改革试点以来,共留置68人,移送司法机关89人,严把审批关,保证监委履职有力、监督有效。北京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

  (三)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把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协助市委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协调推进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巡视三个专项整改。主动认领16项整改任务,坚持立行立改。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366件问题线索,建立专门督查督办机制并全部处置完毕。研究制定新一届市委巡视全覆盖五年规划和关于开展区委巡察工作意见,召开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政治巡视。构建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已巡察基层党组织152个。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集中梳理十一届市委任期内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限期整改,已完成整改问题4104个,完成率达到94%。开展巡视组工作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双测评”,对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四)抓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服务保障和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围绕市委关于做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市“两委”委员推荐和选举工作的部署,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027人次。加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期间会风会纪监督,实施全程驻会监督,有力保证了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以换届为契机,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开展述责述廉和纪检监察机关巡察工作,充分展现新一届市纪委新气象新面貌。加强对市党代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共约谈函询1528人次,组织处理10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43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类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一追到底,对98人进行问责,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北京有效落实。

  (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对隐形变异问题坚持深挖不放、露头就打,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坚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严守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规公款消费、出入私人会所、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专项治理,严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不手软。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4人,其他方式处理72人,通报曝光199起 335人。

  (六)形成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牢牢把握执纪审查重点,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着眼政治生态治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未办结的1858件局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零立案”的单位严加督促,全市完成对9516名被纪律处分人员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纪律严肃性。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严肃查处“小官贪腐”和“微腐败”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和“红通人员”叶丽宁回国投案自首,深入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共追回在逃人员32名,是2016年的2倍多;扎实推进“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阻止11名有外逃嫌疑的党员干部出境,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47962件(次),同比增长32.6%;处置问题线索12537件,同比增长45.8%;立案3585件,同比增长11.5%,其中,局级以上80件,同比增长17.6%。处分3215人,同比增长22.5%,其中,局级处分人数60人,同比增长62.2%。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局级立案数和处分数均创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新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全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494人次,增长58.6%,其中,第一种形态9188人次,占总人次的73.5%;第二种形态2399人次,占19.2%;第三种形态610人次,占4.9%;第四种形态297人次,占2.4%,充分体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中央纪委和市委坚强有力指挥,也是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

  二、肩负起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党在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新征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首都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必须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重大论断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新时代的基本特征、主要矛盾、战略举措和各项部署;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要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切入点,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妄议中央、说三道四;决不允许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允许见怪不怪、纵容附和社会上的错误思潮;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搞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修订的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进行了重大拓展和深化,赋予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找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深刻认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深刻认识监督是基本职责、执纪是核心职责、问责是重要职责,深刻认识监察委员会的政治定位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性,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这个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的水平和实效;牢牢把握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新的布局中坚守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和职责,推进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提供坚强保证。

  (三)必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分析了党长期执政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告诫全党要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强调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联系北京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各级党组织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不收敛不收手的情况仍然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呈现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尚未根除;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还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要求落实不充分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还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专业素养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管理监督不严等问题。因此,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要求我们的: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要求,坚持首善标准,保持战略定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首善标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主责主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市纪委每半年向中央纪委和市委报告1次工作,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执行党章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报告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市委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精心组织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筹办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三件大事以及“三大攻坚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确保中央政令在北京畅通。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恢复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形成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氛围。将选人用人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重点,突出一把手和后备干部,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市“两会”会风会纪监督,把好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确保换届工作稳妥有序、风清气正。

  (二)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牢牢把握继续深化改革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监察权运行机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明确继续深化改革主攻方向。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探索党统一领导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规范调查审理,深化流程再造;进一步推动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顺畅衔接,提升审查调查质量和惩治腐败效能;进一步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工作规则,形成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转化为压倒性胜利,以反腐败的更大成果检验继续深化改革的实际成效。

  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扎实做好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的落实工作,党委书记继续当好改革试点“施工队长”,纪委继续履行好牵头专责,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工作范围内的责任,市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确保我市深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探路者”作用,继续走在前头,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把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针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重大任务中存在的抓落实变调走样、做群众工作不深不细、方法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督促整改。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作风问题新动向,以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问责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自觉传承优良传统作风。把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着力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加强道德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党纪国法,严格家教家风,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根本,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坚定不移深化巡视巡察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和市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化政治巡视,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作风建设专项巡视,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提升巡视全覆盖质量。贯彻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巡视全覆盖五年规划意见,实现市委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统筹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巡视,推进“回头看”常态化,做到政治巡视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全面推开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区委巡察工作意见,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机制。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探索具有系统性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开展各区交叉巡察和专项巡察,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把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自查自纠作为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使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运用正反两方面教材,既示范引领,又以案明纪。增强教育的政治性,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这些案件中汲取教训。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信息综合研判,提高发现违纪、职务违法问题能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科学分类处置,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确保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用好第一种形态,更加注重谈话函询质量,既严肃认真,又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继续完善“谈话函询+”监督模式,扎实做好初核,发挥好“侦察兵”作用。要更加精准把握运用各种形态,综合考虑违纪违法性质情节和认错悔罪态度,给予不同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把党纪处分和政务处理的执行情况纳入问题线索全流程管理,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根据党章对纪律建设的新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把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的要求落到实处。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综合运用参加党委(党组)会议、受理信访举报、专项检查、问责类案件调查、问题线索排查、派员参加巡视巡察和督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参加民主生活会、廉政档案管理、舆情分析研判等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探索建立监督情况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报告以及向各区、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党委(党组)书记通报巡视整改、责任制检查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或监察建议。强化派驻监督,切实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党组织、市直机关纪工委,以及属地纪委监委的关系,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建立健全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相互贯通的运行机制。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决不能半途而废、功亏一篑。必须拿出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精准有序惩治腐败,做到精准发现,实施精准惩处,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准确把握具有首都特性和超大城市特点的反腐败工作规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并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土地出让、生态环保等方面腐败问题,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国际追逃追赃不停步。打好追逃追赃“攻坚战”,紧盯重点案件,综合施策,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追赃责任,实现“百名红通人员”和其他外逃重点案件新突破。深化“追防一体化”建设,坚持纪律审查与防逃工作同部署,加强证照管理,筑牢防逃堤坝。深化反腐败国际交流,加强反腐败执法联络和资产追回合作,让已经外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深化标本兼治不偏移。紧紧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精准施治,认真总结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以案治本;加大专项清理力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性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打造“清风北京”品牌,讲好全面从严治党故事,营造正风反腐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紧盯北京市对口援建、社会救助、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持续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加大整治“小官贪腐”力度,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利用执法监管等公权力搞权钱交易和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腐败问题,对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行为决不手软。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开展村匪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惩不贷。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健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树立并用好“靶向治疗”思维,认真落实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开展好13个专项整治工作督察。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党内监督不力以及作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违纪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大力整治乡镇、街道以及市属高校、国企落实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扭转“海面上九级风浪,海底下却纹丝不动”的局面,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党章规定,坚持同级党委、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制度,在班子建设、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方面,加强市纪委对派驻机构、各区纪委、市属国有企业和高校纪委的领导,督促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防止“三转”不到位甚至“回头转”,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必须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要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要切实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保持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一)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工作导向,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党支部和巡视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坚决做到“三个一”:听从一个号令,一切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挥;带出一支队伍,带出一支对党忠诚,让党中央充分信赖放心的干部队伍,为党中央站好岗、放好哨;干好一件事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形成生动实践。

  (二)加强能力建设。要组织开展好纪检监察机关大学习,把解决履职能力问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在增强学习能力、监督执纪能力、执行力、改革创新能力上下苦功夫、硬功夫。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善于用历史、文化和哲学的思考破解现实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实现全员培训和全流程业务培训,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水平,大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探索京津冀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三)加强班子建设。围绕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成为坚强战斗集体。落实好干部标准,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职责作用,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四)加强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守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利益唱“黑脸”,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要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做好工作。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五)加强廉洁建设。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条例,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在推进工作上实之又实,习惯在约束和监督下工作生活。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严守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备案回避、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对打听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的要严肃查处,对日常监督中该发现没发现、该处理不处理的要严肃问责,对欺瞒上级组织、弄虚作假的决不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巡察工作,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