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扎实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了“4231”监督体系。即在校纪委统一领导下,统筹使用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三个层级的四支队伍,将监督全方位覆盖到所有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又延伸到系、教研室、临时组织等基层纵深,实现对学校纪律检查和监察两方面对象有效纳入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