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

作者:jiwei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0-24
      近日,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精神和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的安排,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
      首先,监察处和财务处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贯彻落实2011年、2012年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高等教育部分学科免学费政策等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二是高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和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三是非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依法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招生简章、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收退费管理办法等。四是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五是收费管理情况。六是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七是各单位对规范教育收费的主要措施。八是各单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所制定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各单位都已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
      其次,监察处组织召开了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会,召集14个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对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和研究部署。纪委书记杨世忠出席会议并听取各单位汇报,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指示,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外,为让全校师生能够更多的了解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在网站上发布了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知识问答,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同时,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认识,学校纪委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治理乱收费知识测试,使治理乱收费知识入耳、入脑、入心,保证学习效果。
      据悉,根据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的安排,全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组将于近期对我校进行检查。检查将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部分学生及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