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围绕科研经费管理的讨论一直在进行,媒体亦有持续报道。归纳起来,遏止科研腐败主要依靠三个环节:科研经费的审批、项目资金的监控、对造假者的惩处。
在审批环节,前述上海专家提到,“国外的科技拨款委员会是个松散的独立的中介机构,不属于政府,不是常设机构,里面更多的是鉴定专家,对申请项目实行匿名打分”。而且专家是随机抽取的,谁的分值高就给谁经费。专家信息是不公开的,所有的评审都不留下姓名。
中国与此方式最为接近的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从实际运作效果来看,有人评价说,它是“用20%的经费,推出了基础科研近80%的成果”。
在资金监控环节,“大项目必须由独立的非政府机构公正审计。所有项目都要进行过程管理和过程监督”。
韩国在黄禹锡事件爆发后,立即考察了美国、英国、德国的科研体制,最终决定引入“美国模式”,计划成立“科研真实性委员会”,在“科研过程”和“科研结束后”两个阶段均进行监督。韩国的这一机制,据称最晚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
在对造假者惩处环节,越来越多的专家呼吁引入司法程序,将造假骗取科研经费者绳之以法。
作为一个镜鉴,韩国在黄禹锡造假之后,不仅由检察机关继续调查学术问题,还调查其滥用科研经费问题。
中纪委工作人员在上海与林争辉交流时,林也提出“应在调查真相的基础上,法办造假者”。 “改革是必然的”,林争辉补充道。
科研反腐变革在即
除了前述两位专家之外,中科院院士汪品先是又一位进言的上海专家。
由于汪品先在北京出差,记者未能在发稿前与之取得联系。不过汪品先的部分观点已见诸媒体,“现在,有些巨额科研审批经费掌握在少数不懂技术的行政主管部门官员手中,他们掌握生杀予夺大权,造成权力寻租、‘跑部钱进’的怪现象。”
汪因此建议财权和审批权分离,掌握财权的政府部门直接从科研项目审批中退出。
专家们说,在传统学术道德底线屡屡失守之后,科研制度的薄弱环节逐渐暴露出来。其中政府职能的定位是讨论的一个热点。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文海也曾撰文指出,“政府直接管理科研经费,既不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也容易滋生寻租和腐败行为”。
还有观点认为,“现在相当数量的科研、教育机构内部已形成各种利益共同体,利益相关者已博弈出相对成熟的分肥机制。只有真正确立科研、教育系统的学术独立性,才有可能全面恢复其自身的学术评价体系。”
而前述上海专家对体制变革建议的第一条便是,“切断政府官员和科研人员的利益联系,那是腐败的温床”。
现在,针对中央政府的宏远目标——中国要在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使科技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社会的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要从1.35%提高到2.5%——体制上的变革,也因此显得越来越迫切。
事实上,在中纪委人士来沪调研之前,有关政府部门已经行动了起来。
科技部有关领导不久前明确表示,将对学术造假事件进行逐一调查,调查结果将考虑向社会公布。他还透露,科技部计划为造假者建立“污点”档案。
同时,为遏制学术腐败,财政部有关官员也透露,我国将加大科研经费申报及管理的监督力度,并逐步实行问责制。
中纪委工作人员曾对前述上海专家表示,“我们的想法和你一致,也希望反思体制问题。这次先了解一下情况,回去之后梳理梳理。”
林争辉5月17日向本报记者回忆时说,“我相信他们会去查的。听上去,中纪委的人回科技部之后会讨论科研经费制度问题。”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