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就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最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请您谈谈在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体制下,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意见》,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对我国党政监督体制作出的重大改革。合署办公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综合使用两种手段,发挥两个优势,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不断得到增强。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政府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的有效途径,总体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工作领域不断拓宽,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问题。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和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请示》中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要有利于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有利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继续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使各级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便于继续向政府负责;有利于避免纪检监察工作的交叉和重复,精简机构和人员。合署办公以来,国务院每年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的廉政勤政建设提出任务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党的十六大以来,每次中央纪委全会都对行政监察工作作出部署。2004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吴官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指出在发挥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充分运用好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何勇同志在会上作总结讲话,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开创行政监察工作的新局面。李至伦同志作工作报告,总结了合署办公以来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国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随着反腐倡廉战略性方针的贯彻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推进,随着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化,行政监察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繁重。但是,必须看到,有的地方和部门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还不够充分,履行职责的思路不宽,有效手段还不多,在不少方面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起草《意见》过程中,委部领导对此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部分省(区、市)监察厅(局)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意见》稿形成后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又作了修改完善。现在印发的这个《意见》比较好地体现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尤其是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较为充分地总结了纪检监察机关这些年来在工作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些内容。
答:《意见》共分五个部分23条,5400多字。
第一部分阐述了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意见》指出,行政监察制度是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它的完善与发展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把行政监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考虑,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行政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提出了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意见》指出,行政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以廉政勤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意见》在总结2001年全国行政监察研讨会上概括的五条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六个坚持”的总体要求,这就是: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能;坚持依法监察,严格规范行政权力;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这“六个坚持”既是行政监察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做好今后行政监察工作应该遵循的总体要求。
第三部分从“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风建设”、“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五个方面就全面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提出了工作任务。这五个方面的任务,有些是这些年来行政监察一直在抓的工作,有些是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近年来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根据政府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新确定的工作内容。这反映了行政监察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与行政机关的业务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反映了行政监察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路子不断拓宽,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开展行政监察,必须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深入到政府行政管理活动中,扎实有效地抓好落实。
第四部分提出了建立健全行政监察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即“坚持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坚持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并完善监察机关内部职能设置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监察机关接受监督的制度和特邀监察员制度”。上述制度,有些是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些是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的总结。实行合署办公体制,我们既要看到党政监督的整体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一面;又要看到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表现出来的新特点,特别是在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中不利的一面。我们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行政监察制度,为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提供制度保证。
第五部分强调要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纪委常委会对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总责。各级纪委常委会尤其是纪委主要领导,要支持监察领导班子履行职责。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按照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纪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结合政府工作,研究和确定监察工作的重点。各级纪委要把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部署和落实,保证监察机关向政府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的领导,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另外,《意见》还就“加强行政监察法规建设和监察理论研究”以及“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出了要求。
问:请谈谈怎样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要把学习《意见》与学习吴官正、何勇同志在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李至伦同志的工作报告相结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做好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其次,要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要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分析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中存在的问题,查找行政监察职能发挥不够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具体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有效发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好对《意见》和行政监察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适当时候,中央纪委、监察部将结合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就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和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要及时向中央纪委、监察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