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31日至4月1日,北京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会年会在昌平西御园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研究会领导班子和常务理事单位,第四届研究会会长:王新清(中国人民大学纪委书记);副会长6 名:王丽梅(北京大学纪委书记)、张道祥(清华大学纪委书记)、张凡(北京建工学院纪委书记)、曹文泽(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书记)、张毅刚(北京工业大学纪委书记)、蒋庆哲(石油大学纪委书记);秘书长:吴美华(中国人民大学纪委副书记)。大会研讨了北京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许多热点问题。
北京市教育纪工委书记高云华讲话,强调各高校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纲要的主体是党委,要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何贯彻落实好纲要的意见,纪委的任务是协助党委在落实中起到参谋和监督的作用。强调要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要思考和解决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抓好切入点和结合点。纠风、信访就是大的结合点。2005要规范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收费,高等学校今年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今年招生工作,抓六个公开(招生计划、政策、录取信息、考生资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重点处理招生中介、违规收费。加强效能监察,与审计工作结合起来,找出在勤政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
教育部党风室杨火林处长讲话,介绍了教育部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的10项任务:
1、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廉政文化进校园;
3、检查高等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的情况;
4、预防高等学校职务犯罪问题;
5、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6、规范高等学校招生;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今年抓5个不准和教育部7个不准;
8、对高校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实行函询制;
9、查办案件;
10、加大理论调研的力度,出台高校行政监察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