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22-04-29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北京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侯子波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侯子波在任北控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2017年至2020年,先后收受下属企业负责人和社会人员给予的飞天茅台酒、冬虫夏草。2015年至2018年,多次违规使用公车,在周末、节假日赴外地探亲或游玩。2016年至2017年,先后11次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出差。侯子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侯子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宋卫东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2月至2021年2月,宋卫东收受某设备公司负责人赠送的现金红包人民币1000元;收受该负责人微信转账6次,每次约人民币1万元,共计人民币6.09万余元。宋卫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东城区景山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刘传新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4月3日,刘传新私自驾驶公务用车,由景山街道办事处前往海淀区某购物中心与他人用餐,餐后将他人送回家,后驾驶该公车返回街道办事处。刘传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中关村密云园工委原副书记李友生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李友生在任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副书记,中关村密云园工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某仓储公司负责人给予的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8000元。李友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上述问题,有的是风腐一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有的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顶风违纪,有的长期搞“四风”,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败坏党风政风,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问题,彰显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决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

当前全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又逢“五一”、端午假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决果断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在疫情防控中勇于担当作为,锤炼优良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勤俭文明过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开展好疫情防控监督和“四风”监督检查。紧盯假期特点,督促从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控输入性风险、严防聚集性风险。强化靶向监督,着力发现并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问题;纠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全面从严,对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弘扬新风正气,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风气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