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纠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讲规矩、知戒惧、明行止,深化巩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成果,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顺义区龙湾屯镇原党委委员柳显苍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残疾人扶贫基地项目专项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6年,柳显苍在担任北京翠柳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期间,通过提供残疾人花名册及虚假扶持协议,申报残疾人扶贫基地项目,套取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共计38.7万元。20201月,柳显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北京市普仁医院医务科原公职人员尚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患者利益问题。20173月至20188月期间,尚斌利用调解医疗纠纷的职务便利,多次伪造《调解建议书》《调解协议书》《收条》《民事判决书》等文书,虚增赔偿金额并据为己有。同时,尚斌还存在索贿行为。尚斌以上述方式涉嫌贪污67.8万余元,涉嫌受贿5.3万元。20204月,尚斌受到政务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房山区琉璃河镇万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游来生截留村民风雹灾害补助款问题。200810,游来生不认真履行职责,截留上级拨付的风雹灾害补助款9.397万元,未及时向本村受灾户发放。20209月,游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台湖镇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在接诉即办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207月,台湖镇东片区执法队负责人周树屏,台湖镇执法队副队长汪进和执法队工作人员杨成,在接诉即办工作中,明知群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多次反映台湖镇北火垡村存在违规倾倒渣土问题,仍未对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未如实报告情况,未正确办理群众诉求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09月,周树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成受到诫勉处理。

  以上通报的4起案例中,有的将本该用于扶持残疾人脱贫增收就业的专项资金违规挪作他用,损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有的缺乏群众感情,在医疗领域利用服务群众的职务便利中饱私囊,挥霍基层群众信任,啃食群众获得感;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向受灾群众发放补助款,未及时解决群众困难;有的在解决群众诉求问题过程中不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这些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利益至上,扛牢主体责任,结合接诉即办群众诉求,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剖析问题根源、推动整改,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诉求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违纪违法者零容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坚决查处、通报曝光,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