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只为“最后捞一把” ——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任凤春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18-10-29

高等院校在人们心目中,本应该是最纯净、最高尚的地方。然而,在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这个“象牙塔”里,学院原党委书记任凤春却违背宗旨、无视法纪、以权谋私,一步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给自己的人生烙下黑暗的印记,令人无限唏嘘。

2006年12月,任凤春担任白城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2007年10月任学院党委书记,2015年2月离岗,2017年7月退休。审查调查发现,他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担任学院党委书记期间。在这八年里,任凤春从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党员领导干部一步一步沦为欲望的奴隶、金钱的傀儡,最终滑入犯罪的深渊。

失去理想、居功自傲,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

任凤春从一个农家子弟成长为厅级领导干部,本该是普通人的榜样、亲人的骄傲,走到如今这一步,和其失去理想信念,迷失人生方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曾经的任凤春也是一名脚踏实地、努力工作的好党员、好干部。他在担任白城市洮北区委书记时,正赶上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由于表现突出,任凤春被授予“吉林省抗洪模范”称号;在任白城市委宣传部部长期间,他也为宣传白城、发展白城尽心竭力。然而,在他担任白城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后,却放松了思想改造,政治理论甚至交给别人代劳,思想防线出现“溃坝”。尤其是他认为自己仕途到了“最后一站”,“最后捞一把”的念头不断侵蚀着他的思想,最终他失去理想信念,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上了贪污腐败的道路。基建项目、物资采购都成了他“发财”的捷径,干部调整、过年过节也成了他“致富”的时机。

作为党委书记,任凤春还任性霸道、无视民主,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随着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在任凤春任党委书记期间,白城师范学院也实施了一系列基建工程,东迁西建,扩大学院规模;建设实验楼,提升教学质量;开发公寓楼,改善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质量……面对这些“政绩”,任凤春内心逐渐膨胀起来,自认为这些都是他干出来的,把自己当成了学院的“大家长”,日益霸道独断。他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要求视而不见,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都由他定好了再上会。真正是大事小情“一把抓”、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把学院当成自己的专属领地,大肆弄权,谋取私利。曾经有个学院领导向他提出不同意见,任凤春就想方设法把他架空,让他坐冷板凳,直至其调离工作岗位,以至于后来无人敢提意见。

思想上的滑坡,让他开始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作为学院党委书记,他不仅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以身作则,反而党性观念淡薄、毫无规矩意识,带头违规违纪,以致起到了反面带动作用。他表面上打着扩建学院谋发展的旗号,实质是为了谋取一己私利;公开场合是谦谦君子、谨慎低调,私下里却利欲熏心、收受贿赂;经常在会上给别人提要求,自己却从不遵守。

任凤春成为了彻头彻尾的“两面人”。他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向开发商陈某借了两台豪车供自己使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表面上将车还回,并且高调表态“一定要遵守国家政策,作为党委书记,我要做好表率”,私下里却让陈某把车送回来继续使用。女儿回国探亲,他立即给承包学院工程项目的钱某打电话,让他提供车辆给女儿专用。他去上海看病,也要求钱某提供车辆供其一家在苏州游玩,并且承担在苏州的吃住和游玩费用。

肆意敛财,来者不拒,党性、师道和规矩抛诸脑后

为了“给在国外的女儿提供更优越的条件,让自己和老伴退休后有更安逸的生活”,任凤春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始了直接、疯狂而又愚蠢的敛财行为。

2009年初,长春某集团项目经理栾某为尽快收取白城师范学院的工程款找到任凤春,承诺将款项总额的10%提成给他。任凤春立即安排相关人员积极推进,按照约定,栾某在每笔款项到位后也及时将提成款送到任凤春手中。在收到栾某送来的400多万元后,他感觉栾某给钱不那么爽快了,就要求栾某为其房子进行装修,栾某又为其支付了20余万元的装修款。

与任凤春“合作”的不止栾某一个。2010年,某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钱某找到任凤春,送上10万元人民币,希望承接白城师范学院东迁西建项目,并且还表示,事成之后另有重谢。在任凤春的安排下,钱某顺利中标,巨额“感谢费”也如约奉上。

任凤春对于向他行贿的,不管是谁,均是来者不拒、照单全收,甚至有的之前都不认识。2008年底的一个冬日,白城某煤炭经销处经理孙某来到任凤春的办公室,在表明要承包学院供暖季用煤意图的同时,递上了2万元的“见面礼”。于是,在任凤春的安排下,孙某拿到了采购合同,并实现了长期“合作”。孙某先后送给任凤春人民币100多万元。案发后,任凤春交代:“之前我并不认识他,他来的时候,我也没有确认他和我提的介绍人……”其贪婪无度、胆大妄为可见一斑。

在任凤春看来,“合作者”是谁并不重要,即使是自己的部下违规承揽学院工程,只要钱给到位,也是一路绿灯。2009年初,学院开发建设实验楼和教职工公寓楼项目,时任学院某部党总支书记陈某找到任凤春,承诺“工程给我干,挣钱咱俩分”。在利益驱使下,任凤春根本不顾学院“本单位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的明文规定,更不管教职员工有什么议论,不仅为陈某串通投标提供便利,而且亲自出马,东奔西走,向市委打请示、找政府作汇报,以学院名义为陈某争取各项优惠政策。事后,近500万元人民币纳入了任凤春的腰包。

2008年至2014年,任凤春先后收受上千万元人民币。此外,2008年至2012年,任凤春还借春节假日、女儿结婚和老人去世之机,先后收受学院教师的礼金。

疯狂的敛财让他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快,直至再无法回头。任凤春在忏悔书中写道:“生活给予我们的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的实际需求,金钱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为了钱财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悔恨交加……”

心存侥幸,不忠诚不老实,放弃组织给予的最后机会

疯狂践踏党纪法规的恶果,只能是自取灭亡,任凤春内心也明白这一点。因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接受组织审查,与之有牵连的任凤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可能会暴露。他每日如坐针毡、寝食难安之下,却仍然心存侥幸,幻想能够“逢凶化吉”。在冷有春被审查调查后,他不仅没有主动找组织坦白问题,反而企图“抱团”对抗审查,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他自认为,只要把部分行贿款退回去,与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就能钻法律空子,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为了藏匿财产,他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外甥女、侄媳妇、老姨……任凤春发起了全家藏匿财产“总动员”,惶惶不可终日。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8年5月9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决定对任凤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直至此时,他还振振有词地说:“我收的都是开发商的钱,我既没有损害国家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学院教职工的利益。”其所谓的攻守同盟,不过是因利而聚,不攻自破;种种徒劳掩饰,也只是掩耳盗铃;各种无耻狡辩,更是荒谬至极,在如山的铁证面前不堪一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凤春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他“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美梦被击碎,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