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通报1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作者:jiwei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27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狠刹“四风”顽疾,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取得了新成效。2014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违纪线索764件,同比上升68.7%;立案229件,同比上升46.8%,其中大案要案上升47.9%,给予党政纪处分165人。

  去年以来,北京市纪委先后2次对17起党员领导干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北京市15条实施意见的问题向社会发出通报,起到了惩处、教育、震慑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北京市纪委决定再通报1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2014年1月23日,北京农商银行原副行长司伟因受贿行为被北京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2014年2月25日,北京四中原校长助理兼教学处副主任安迎因受贿行为被北京市西城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2014年4月8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宝森因贪污、占用公物行为被北京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2014年3月17日,丰台区委委员、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原主任汝玉虎因贪污行为被北京市监察局给予行政开除处分;4月11日,北京市纪委决定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汝玉虎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014年4月14日,石景山游乐园原副总经理乔英、北京海特饭店原财务部总监刘洪因贪污行为被北京市石景山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西城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西城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李留欣、副主任刘宗强带队赴外地考察,该团组考察期间大部分时间用于观光旅游。2013年12月,市纪委给予李留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城区纪委给予刘宗强党内警告处分。
  7.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物品问题。2013年1月,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在机关多功能厅举办茶话会、抽取奖品,支出共计人民币12.99万元;房屋管理局将70万元税源奖励资金转入下属企业设立“小金库”,并以该款购买、发放手机储值卡、劳保用品等。2014年2月,朝阳区委区政府免去刘来祥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朝阳区纪委给予刘来祥党内警告处分。
  8.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本单位、下属企业及有关人员赴杭州千岛湖等地召开会议,大部分时间用于观光旅游,并以公款支付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4.17万元。2014年4月,丰台区纪委分别给予该中心主任王戈、党支部书记景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9.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9月,石景山区区委委员、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涛,副主任吕志刚带队赴外地考察,该团组考察期间大部分时间用于观光旅游。2014年2月,石景山区纪委给予吕志刚党内警告处分;同年3月,经市纪委批准,石景山区委给予李元涛党内警告处分。
  10.昌平区小汤山镇阿苏卫村党支部书记刘长启大操大办婚庆事宜并收取礼金问题。2013年12月8日,刘长启违反规定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共摆酒席89桌,收受399人给予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3.84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3月,昌平区纪委给予刘长启党内警告处分。
  11.大兴区榆垡镇第一中心小学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间,大兴区榆垡镇第一中心小学原校长李万军指使下属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领取住宿生伙食补助款,并从中转出人民币18.48万元作为账外资金,用于食堂支出、公务招待费用等。2014年3月,大兴区纪委给予李万军党内警告处分。
  12.怀柔区园林绿化局纪委书记李久武大操大办婚庆事宜并收取礼金问题。2013年9月16日,李久武以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通知区园林绿化局的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其女婚礼,收受本单位81名干部职工给予的礼金共计人民币2.29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2月,怀柔区纪委给予李久武党内警告处分。
  13.东城区房屋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间,东城区房屋管理局以公款购买实物、购物卡、提货券等并向单位职工发放,支出人民币59万余元。2014年3月,市纪委给予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局长赵明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