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作者:jiwei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7
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在全校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首经贸纪发〔2013〕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部分群众对一些党员干部收受会员卡的行为意见突出。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改取得实效,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京办字[2013]5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
全校处级及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已按照统一部署参加纪检监察系统清退活动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专项清理。
二、清退范围
本次清退范围是干部收受的会员卡。
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三、清退方式
持卡人将会员卡自行退还送卡人或发卡机构。
四、清退时限
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均应于2013年10月9日前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出零持有的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所有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清退时限,确保清退对象无一遗漏、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过程不走形式、清退效果不打折扣。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清退。要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学校纪委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拖延塞责、弄虚作假的,对应退未退或者新持会员卡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请于10月10日前填写并向纪委报送本单位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每个干部的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2)。
学校将于10月15日前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1、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统计表
2、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27日
附件 1
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2
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根据《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校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首经贸纪发〔2013〕2号)的要求,本人向组织作零持有报告。